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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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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思想札记(26)所谓的“德”与“法” |
作者 :城市骆驼
| 日期 : 2004-01-24 17:20 | 阅读数: 330 |
几千年来,我们从来不乏“德”与“法”这样灿烂的东西,这种灿烂的字眼充满了圣人们的庄严的经书——庄严得我们禁不住常常如癔症患者,把手指到洋人的鼻子上说,你那一套东西,我们几千年前就有了,有什么稀罕?然后自豪地捧出圣人们的东西来,如从前的老太太伸出她的三寸金来,毫不觉得里面包裹的正是扭曲与腐臭。
然而,这“法”从来都是法人而不法己的;同样的,这“德”也从来都是德人而不德己的。无论戴上的面具多么斑斓、穿上的外衣多么华丽,都不过是对孔夫子的经典名言——“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一再诠释,骨子里的那套东西从来就不曾改变。
中国人正是在所谓的儒与法的阴阳磨下人格分裂!
——如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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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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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4-01-26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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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法”还不是实际意义上的法吧。
无论如何,由于人固有的劣根性,“德”与“法”总是不可缺少的。关键是,我们怎样才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在这个法面前,必须做到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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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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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4-01-27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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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独立性!
我觉得,法与德得以健康与完善而在中国又最缺少的就是这相对独立性。法与德只有在操作与观念中脱胎于统治权力,至少是权力执掌者。才有可能真正服务于国民大众。而在中国,法从来不是独立与大众之外,被所有人尊敬与掌握的武器,而是统治者们操控大众的工具。当然,其客观上对大众的保护作用也被大肆粉饰。在大众心中,法也只是“大老爷”们手中挥舞的长鞭。至于德,能成为“德”的,永远只是合乎统治者胃口的东西,只是统治者手中的尚方宝剑,用以砍平一切“叛逆”。
这一切不但“源远”——最善阴谋权术的韩非自号“法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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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城市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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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4-01-2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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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言之有理,深知我心!
中国人正是在所谓的儒与法的阴阳磨下人格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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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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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4-02-0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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