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信息
城市骆驼
落于:心斋
博文:148篇
网站积分:1318
|
[原创]失语之后切莫胡言乱语 |
作者 :城市骆驼
| 日期 : 2005-06-14 10:49 | 阅读数: 500 |
失语之后切莫胡言乱语                        --评余杰《丧钟为你而鸣》
                        ·方舟子·
     我在前面提到要鞭挞那些利用这次恐怖事件传教的青年“导师”,本是指任不寐之流的披着学者外衣的传教士,看了余杰这篇开口“神”、闭口“撒旦”、连《旧约》都引用上的《丧钟为你而鸣》,才知道这位据说鲁迅的“传人”也已加入传教士行列了。他自称“好几天陷入了失语的状态之中”,这一事件对他的打击竟是比许多美国人都大。还没缓过神来就开始胡言乱语,咒骂幸灾乐祸者是“撒旦们,已经自动地放弃了做一个‘人’的权利”、“没有哪个动物族群会接受这些垃圾加入它们的行列,连畜生也会耻于与他们为伍”,甚至诅咒“今天, 丧钟为美国人而鸣;明天,丧钟将为你们而鸣!”这种对论敌歇斯底里的漫骂,固然很符合《新约》中那位诅咒论敌下地狱的耶稣形象,却与当代基督教的主流格格不入。莫非余杰加入的是某个基督教邪教派别,即我之所谓“极毒教”?幸灾乐祸者即使在某一刻丧失了天性,做人的权利仍然值得我们的尊重,何至于就成了魔鬼?我们劝幸灾乐祸者想一想如果灾难降临到自己身上会怎样,只是希望 他们能设身处地地体会一下,绝不是希望灾难真的降临到他们身上,那样的诅咒,倒很像是出自撒旦之口,更是没有人性。
     余杰把“丧失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的同情、怜悯和爱”归咎于“这个拒绝神的民族已经堕落了五千年”,犯了一点历史错误。我们这个民族,早先一半以上的时间是有神的,商之上帝,周之天,就都和犹太-基督教的神有些类似,以至于有一位意大利学者安东尼奥·阿马萨里认为一神教反倒是在中国起源再传到犹太人那里去的。中国人敬鬼神而远之,是战国以后的事,但也并没有就变得比信神的时候和其他信神的国家更堕落。在中国拒绝神之后数百年,西方国家接受了余杰心目中的神,但是并没有因此就变得比中国更富有“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的同情、怜悯和爱”,恰恰相反,在其绝大部分时间里,人权的状况远远不如中国。基督教占绝对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惨无人道的黑暗世纪。近代人文主义思想正是因为抗拒基督教信仰、远离了神、走近了人才诞生的。基督教的《圣经》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充满了仇恨的内容,只有不到百分之一还有点爱的影子。现代主流基督教改过自新,对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仇恨视而不见,只宣扬那不到百分之一的爱,固然是个进步,令人称许。但是如果要把自己打扮成历来就是爱的化身,甚至像某些中国青年“导师”一样直把人文精神歪曲成宗教精神,那是极其无的。
     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宗惨案即出自余杰的同党之手。1099年,十字军攻陷了耶路撒冷,烧杀掠夺,血洗全城,“刀剑不染血的人要受诅咒”,连躲进了阿克萨清真寺避难的七万名妇孺老幼也被杀得干干净净,无一幸免--基督教的历史学家极其骄傲地记载了这一丰功伟绩。1187年,阿拉伯人的战神、埃及苏丹萨拉丁率领伊斯兰联军,在经过伤亡惨重的激战后,夺回了被基督徒蹂躏了近90年的耶路撒冷。当时有大约10万名基督徒还在城中,面临着血腥报复。出乎意料的是,萨拉丁下令士兵不准屠杀、掠夺城中的平民,保证所有基督徒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如果他们要回归祖国的话,交少量的赎金就可以带着财产走人。大约8万4千名基督徒在萨拉丁士兵的保护下离开了耶路撒冷,许多交不起赎金的人也被赦免放行,萨拉丁的兄弟阿迪尔还自掏腰包替2千名基督徒交了赎金。一些丈夫在与穆斯林的作战中战死的基督徒妇女甚至还得到了赔偿。战胜者为有血海深仇的战败阵亡者支付赔偿,在人类历史上恐怕是空前绝后的了。
     萨拉丁的善行基督徒并不领情。他们以后还一次又一次地发动血洗穆斯林的十字军东征。萨拉丁毫无疑问是一名很虔诚的穆斯林,而同样的宗教信仰在今天却结出了恐怖主义的怪胎。人的善恶,与是否信神并无必然的关系。我们也没有必要去外来宗教中寻找“同情、怜悯和爱”的内容。中国传统文化在这方面并不缺乏。当代基督徒津津乐道“爱你的敌人”,那不过是基督教的一大谎言,连福音书中的耶稣自己都做不到,一遍又一遍地咒骂法利赛人是毒蛇的子孙,要去地狱受永远的煎熬(以致罗素忍不住要讥讽他如此喜欢咒人下地狱实在算不上是仁慈的人),其信徒更等而下之,在大部分时间内是“恨你的敌人”,而且往往恨到惨无人道的地步。从理想境界来说,“爱你的敌人”也不如墨子的兼爱。在墨子看来,爱的理由是因为人类本是一体,何分敌我?“使天下兼相爱,爱人 若爱其身”“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他不仅这么说,也这么做,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之,死而后已,说他是天神、是圣人,都还辱没了他。这自然不是常人所能做到,但有这样的理想、榜样在,在实际中退而求其次,能做到尊重无辜者的生命,总还是可以的吧。
2001.9.18.
附: 丧钟为你而鸣(余杰) "九·一一"恐怖事件发生的时候,我正在送别一位美国朋友、既是音乐家也是牧师的史蒂夫。史蒂夫是一个单身的中年男子,他给中国带来了美好的音乐,也带来了神的福音。几次短暂的会面,他的人格魅力深深地打动了我,他的谦卑和无私、他的真诚和热情,都是我们自己所匮乏的品质。分别是忧伤的,一位朋友开玩笑说,真希望下场暴风雨,明天飞机不能起飞,史蒂夫就能再跟我们一起呆几天了。没有想到,一语成谶:一场比暴风雨可怕 千百倍的灾难突然降临了。 我们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纽约的火焰、烟雾和血肉。我们的心跟那些失去儿子的母亲的心一样撕裂了,我们的泪水跟那些失去父亲的孩子的泪水一样流淌着。我们一起祈祷,为那些死难者祈祷,为那些幸存者祈祷,为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属祈祷。歌唱家赵莉含着泪水为我们唱了一曲《爱的家在天堂》--我们祝福那些在一瞬间失去生命的无辜者能够在天堂中沐浴着爱开始新的生活。 这一事件中的是非善恶是非常清楚的--惨绝人寰的恐怖主义行为,是对人类文明准则的一次公然的侵犯,是对人类生命尊严的粗暴践踏。联合国人权宣言的开头这样说:"对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固有尊严、平等和不可剥夺之权利的承认,是世界上自由、正义与和平之基础。"这次的恐怖事件,是对联合国人权宣言这一公认的国际原则的可耻的侵害,也是向我们每个生命个体的尊严的肆无忌惮的挑战。因此,迎战这一邪恶的行径,乃是我们所有肤色、所有种族、所有国度的人不可推卸的义务。 然而,我还是以太大的善意估计我的同胞们了--从第二天早上起,我在网络上、在现实生活中,听到和看到的居然是大量幸灾乐祸的声音。面对这些疯狂的掌声和狰狞的笑容,我简直疑心我还生活在人间。这个拒绝神的民族已经堕落了五千年,但我还是没有想到它居然堕落到了丧失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的同情、怜悯和爱的地步。当我听到或看到那些杀气腾腾的言辞的时候,当我感受到那些旁观者猎奇心理被满足的快乐的时候,我不禁想:假如 你的父母、子女、丈夫或者妻子也是遇难者中的一员,你还能够悠然自得地充当一名喜不自禁的"看客"吗? 这些丧心病狂的"看客"之中,有我曾经尊敬过的、却越来越让我失望地台湾作家李敖,有在在清华大学讲台上为人师表的国际关系学教授阎学通,也有叫嚣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号称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李宪源……更多的则是网络上穷凶极恶、或者油腔滑调的匿名者。这些人的丑恶言论表明:他们已经加入到恐怖分子的罪恶之中。如果说恐怖分子杀害了无辜者"实存"的生命,这些家伙则对人类的尊严和高贵实施了第二次的谋杀。 在我看来,"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是一种有尊严的动物。所谓"尊严"包含着两层含义:首先,人类的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其次,每一个人,所有的人,都具有同样的、永恒的价值。由此而来的自然推论就是:我们所有人都有共同的责任来保护人的尊严。所有关于爱的呼唤、所有关于和平的希望、所有关于自由的憧憬,都在这里找到了它们的基础。人的尊严是人类共同分享的产,对于这个财产,我们所有的人,既都享有一份又都负有一份责任。我们被一种共同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这使得我们对其他人的命运不可能无动于衷。 然而,在我们这里,不仅有无数的无动于衷者,而且还有更多的幸灾乐祸者。这是一个怯懦的民族仅存的一点"勇敢",这是一个自私的民族表达"爱国精神"的唯一形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比那些狂热的恐怖主义者还要等而下之。在我看来,这一次不仅是美国的国难,更是中国的"国难"--某些中国人淋漓尽致地将内在的邪恶展示在全人类的面前,这种没有丝毫节制的邪恶让另一些良知尚存的中国人深感耻辱。我们曾经嘲笑在专制和野蛮中 挣扎的利比亚、古巴和其他的一些"落后"国家,但这一次我们自己的表现,跟他们相比却黯然失色--连他们也知道人间还有不容跨越的伦理底线,我们却以能够“伤理"的事情为荣耀!这是怎样的一个"天朝大国"啊!"大国民"们的心理结构、理性能力和精神世界,已经退化到了一百年前义和团运动的前夕。不!连那个时候也不如!李敖们、阎学通们、李宪源们、以及更多更多的撒旦们,已经自动地放弃了做一个"人"的权利--我也相信,没有哪个动物族群会接受这些垃圾加入它们的行列,连畜生也会耻于与他们为伍。 英国诗人约翰·多思所说过:"没有人是座孤岛,独自一人,每个人都是一座大陆的一片,是大地的一部分。如果一小块泥土被海卷走,欧洲就是少了一点,如同一座海岬少一些一样;任何人的死亡都是对我的缩小,因为我是处于人类之中;因此不必去知道丧钟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多次参与反对极权主义斗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在引用了这段话之后,将"丧钟为谁而鸣"作为他最伟大的一部著作的名字。与约翰·多思一样、与海明威一样 ,我也认为,每一个处于镣铐之中的兄弟同伴都是自己的耻辱;每一次对自由的渴望的被压制,人权的每一次被侵犯,都是每个人的失败。因为我们被连结在人类之中,分享着各自的命运。我们必须直面邪恶,我们已经没有路。正如《圣经》中所说: 义人在恶人面前退缩, 就像趟浑之泉,弄浊之井。(《箴言25:26》) 我们面对的邪恶是我们内在的邪恶,我们面临的丧钟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丧钟。 收起皮笑肉不笑的笑容来吧,收起毒蛇般恶毒的言论吧--今天,丧钟为美国人而鸣 ;明天,丧钟将为你们而鸣! 2001年9月17日 (由于震惊--为恐怖事件本身而震惊、也为同胞的冷漠和残忍而震惊,我好几天陷入了失语的状态之中。天,按照中国的传统,是死难者的"头七"纪念日,我艰难地写完这篇文字,谨表达我个人对遇难者的哀悼,也表达我个人对邪恶绝不妥协的态度。) |
|
回复人:城市骆驼
|
回复时间:2005-06-14 10:50
|
在墨子看来,爱的理由是因为人类本是一体,何分敌我?“使天下兼相爱,爱人
若爱其身”“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他不仅这么说,也这么做,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之,死而后已,说他是天神、是圣人,都还辱没了他。这自然不是常人所能做到,但有这样的理想、榜样在,
|
|
回复人:城市骆驼
|
回复时间:2005-06-14 10:52
|
墨子的思想本应成为中国文化里最灿烂的东西,可惜政治制造出来的种种谬误一再地流传……
|
|
回复人:易北河
|
回复时间:2005-06-14 15:12
|
首先是余杰的文章小题大做。此人跟李敖类似:哗众取宠。也难为他,搞社会科学的人,在大师们难以逾越的后时代,只好标新立异。就911事件本身,非写这类文章,宜两面论述,即无辜平民的悲伤及造成这一悲惨的深层原因,而余文撇开一面大谈另一面,难免被讽刺。当然,他的对手在反驳时也要考虑同一问题,而不能简单地以“活该!”结尾。其实,评论文章有时比作品本身还难写好,应作到论证尽量科学、辨证,而非简单地攻击。
|
|
回复人:城市骆驼
|
回复时间:2005-06-15 21:57
|
是转贴的。
转贴这篇文章,并非说明我反对余杰所有的观点。只是想说明的是批判应该是自由的,这是前提。还有方舟子关于基督教的某些论述我基本是赞同的,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无疑它本身的问题。的确,《圣经》中的许多诅咒是过分的、让人背脊发冷的,这背离了宗教的宽容和温暖。同样,伊斯兰教的圣战同样是让人毛骨悚然的……佛教就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
关于宗教,需要深思的很多。这个时代,利用宗教满足一几私利者实在太多。
|
|
回复人:城市骆驼
|
回复时间:2005-06-15 22:04
|
余杰所宣扬的核心的关于爱、自由、民主、法制……我是赞同的。在中国,余杰仍然是难能可贵的,尤其在如此一个个人分裂的时代。直面黑暗毕竟没有几个人敢于做到。仅于此,我要向他致敬!这个国度,历来多的是御用文人和精通变脸艺术的文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