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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vo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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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国传统文化与企业人的根性(3) |
作者 :kivo2004
| 日期 : 2005-12-05 11:05 | 阅读数: 528 |
3.不尊重制度、法律      几千年的流行社会准则让我知道,在国人心里向来都是延续着:情——理——法的方式去解决着每一件可能或者已经触犯法律尊严的事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绳之以法,这可能是我们很多司法工作者惯用的手段。自古就有“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论调,如今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高谈阔论,而事实却是另一回事。好不容易上下五千年中,我们出了一个包拯,一个海瑞,却时时刻刻遭受弹劾,一而再,再而三的遭贬、被流放。我们那位受人尊敬的苏大文豪,若不是仰仗着皇太后、皇后的浩荡皇恩,早就身首异处,还有机会高歌什么“举头望明月,把酒问晴天”。一个国家的制度法律居然不抵一两个女人的权势(当然这一回是好事情)。      在公司里面,辛辛苦苦制定出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人遵守,罚不当罚。各大经理堂而皇之地违纪一条又一条,还美其名曰:大家打工都不容易,何必扣来扣去的呢?是啊,既然知道打工不容易,为何要故意去违反规定呢?我不是老板的走狗,不会刻意去逢迎老板的意思。但在我的观点里,一个连生存最基本的制度都不能遵守,肆无忌惮地破坏的人,还值得去怜悯,去同情吗?弄到最终有一日,因为这样本无所谓的东西,机关算尽,反丢了卿家姓名,划的来吗?所谓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恐怕也在于此。      也许这是我们教育制度的悲哀!自小在班级里或者社会上被人欺负,我们的父母多数这样安慰的:别怕,有爸爸妈妈在,我们找你×××叔叔/阿姨,给你出气、、、、、、、他却不说:别担心,孩子,他的行为一定会受到舆论/校规/法律的制裁,社会是为那些遵纪守法的人敞开大门的。这样一来,哪个孩子在长大后还会尊重法律?他知道,出了事,自有自家老子袒护,至于制度?这个问题啊,等睡醒再说吧。      美国18世纪建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成世界强国,傲视群雄,把曾经的英法远远的抛在脑后。这里姑且不论什么姓资姓社的问题,也不谈什么资本主义是万恶的社会这样厚此薄彼的话语,一个国家能站在世界的顶峰,必然有它发展强盛的根本。而纵观它200多年的历史,抽出它的精华,不难发现其尊崇德“平等、自由”的民主思想。无论这种民主是在怎样的政党、怎样的统治下被掩盖,起码我们知道施瓦辛格从奥地利一个贫穷的农家小子,最终成了世界健美先生,好莱坞片筹最高的演员,美国现任的加州州长,更是与肯尼迪家族的千斤喜结连理。还有我们那位鼎鼎大名的林肯总统,里根总统,都是从社会不入流的阶层和职业发展成为光耀美国历史的人物。而在中国,在我们通行的制度下,可能吗?张艺谋可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吗?政坛也早已充斥什么太子党、秘书党那些高官连襟,还有得一个无门无望的人立足吗?而也恰恰是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得我们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远远偏离了法制的轨道。 4.流行办公室政治      每个公司就像一个封建诸侯割据的王国,就像皇帝会组织内阁选出一名当朝宰相,总理各部事务一样。执行总经理就是那名试图控制全局的宰相,而每个部门的头头就是那些虎视眈眈,雄霸一方的诸侯王或者各部的侍郎,还有着东厂锦衣卫一样的特务组织机构,没事打打报告,说说小慌,搞你个天昏地暗,乌烟瘴气。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今天你工程部得了便宜又卖乖,明天我就舍得一身剐,敢把你拉下马。又感觉好像一个混乱的武林世界,有着一个武林盟主(执行总经理),还有其他所谓的名门正派。公然的仁义道德,武林约束,暗地里却男盗女娼。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其实也就是弱小部门的势力组合,只能拍拍马屁,摇摇尾巴,仰仗着盟主的青睐勉强混日。好容易出了一个挑战黑暗的杨过,如果能力不够强大,就早淹没在“武林同道那正义的口水中了”。      这样搞来搞去,公司内耗及其严重,可能一半的精力都已经消耗在这样明争暗斗中了,留下来工作,为公司创利润的精力还有多少呢?我们的部长、侍郎每日里忙乎的都是如何挖空心思把自己通向权力高峰的竞争对手除去,很少静下心来思考,公司明天的发展该如何?我们与竞争对手相比还有那些不足?我们市场份额下降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我们的内战都打了多长时间呢?公司里的军阀混战又哪一天消停过? 5.缺乏诚信意识、文化性      其实为公司制定的制度挺完善的,尤其关于员工发展培训方面的。而实际上到了培训的时候,很多人借口不参加。整日里高呼的弘扬企业文化,创造良好、积极向上、和谐共处的企业环境都只不过是一句空话。分析上述种种原因,我以为都是缺少文化熏陶,文化教养的问题。而文化教育的一个基本问题是诚信意识的培养。注意:不单是诚实,也不单是信用;而是含盖这两个方面的 “诚”和“信”。      大家都知道曾子杀猪的故事吧?可见我们的古人是很注意诚信行为的。而我们的父母是如何教育的呢?“宝宝乖,妈妈明天给你买小汽车、、、”问题是,宝宝真的乖了,而妈妈的小汽车等到我们长大成人的时候还没看见踪影。我们接受的教育是要诚实、守信;而我们的教育者却不能言传身教,反而处处以一种相反的姿态给我们树立着榜样。    一位身家千万的商人,没有文化,我们会说他就是个暴发户,沾了制度的便宜,钻了法律的空子,发的黑财!而如果他是清华大学、哈佛商学院、牛津或者剑桥的毕业生呢?我们又是一副模样:看人家,企业家啊?温文尔雅的儒商!一个没有文化性的人只是一个暴徒。没有了文化底蕴的熏陶,人很难再往高深的方面发展一小步。我有个校友,他所在的集团有个两湖销售总监,此人是高中毕业,靠着自己的努力走到了今天的位置,可谓不易!而集团的销售总监,却对校友那批新去的大学生言到:“这个人的发展也就到顶了。因为一个人能升多高,是由他的基础决定的。就好比盖房子一样,如果只打了10层楼的地基,你非要盖20层的,那结果只能是房屋坍塌。人也是一样、、、、、、”      企业最主要的生产力是人,人如果没有底蕴的话,企业的前途还大吗?就算有文化,那又如何?(注意,是文化,而不是文化性。我想区别就在于是否能以发展的眼光去考虑问题)公司一位搞设计的,受人之托作一个方案,原本2000元大洋的项目,他竟狮子大开口要了3万大洋。且不说,此人背着公司暗地里接私活,就是本身这种行为也是让人鄙视的。就算你这次黑了别人2万多,那以后呢?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现代的通讯媒体这么发达,还有以后的立锥之地吗?这就是短视,鼠目寸光!      国外的企业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制,而我们不可以!为什么?因为我们员工觉悟性不高,没有主动工作的意识。让企业觉得一放手这些人就会像脱缰的野马,无法无天,更谈不上什么生产建设了。      罗里罗嗦,赘述这么多,无非是想尽微薄之力,使大家知道存在于我们身上的不足之处。用一句上纲上线的话来说,就是——只有充分意识到,企业才有希望,民族产业才有希望,国家的发展才有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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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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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5-12-0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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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中国法律,有时候真让人觉得无奈.
看过一则报道,2个女大学生在公共汽车上和另一乘客发生口角,没料到该乘客是公安局的,下车后这两女生被强行逮捕,罪名是"卖淫",被关押的两天里受尽折磨.这就是中国的法,在有些人眼里,完全是"权"大于"法"!
本人有一次也见识过公安某些执法人员的横行嘴脸,实在让人气愤.
不过,我相信,这样的现象随着法律的健全会逐渐消失.因为,这个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优秀法律工作者会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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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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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5-12-0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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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中国法律,有时候真让人觉得无奈.
看过一则报道,2个女大学生在公共汽车上和另一乘客发生口角,没料到该乘客是公安局的,下车后这两女生被强行逮捕,罪名是"卖淫",被关押的两天里受尽折磨.这就是中国的法,在有些人眼里,完全是"权"大于"法"!
本人有一次也见识过公安某些执法人员的横行嘴脸,实在让人气愤.
不过,我相信,这样的现象随着法律的健全会逐渐消失.因为,这个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优秀法律工作者会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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