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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末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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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十天 |
作者 :茶叶末末
| 日期 : 2008-04-04 00:47 | 阅读数: 1962 |
门口的咖啡奶茶很便宜,只要两块五,分量也足。店面是桔红色的,里面有白色的座位,我喜欢中午坐在那里,看外面来往的行人,神色悠然。在旁边的墙上,有一张已经卷了边的巨大白纸,上面用各种颜色的水笔写着留言。好看的字或是难看的字,在竭尽全力传达书写者的心情。 天空很蓝,连一片云都没有,阳光洒在我裸露着的手臂上,可以感觉细腻的温度。带着CD机,还有相机。我给自己涂了粉色的指甲油。今天是第十天。
小哲说,果果一点都不像女孩子,而且最近又胖了。说这样话的那天,好像是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雨,最后居然还又穿插了些个头很小的冰雹。我把棒球帽压很低,挂着一脸不情愿。小哲把伞递给我,说赶快回家,不要感冒了。我很想说,小哲不要走,果果想和小哲一起吃肯德基便宜的冰激淋,或者也可以一起回家,把冰箱里面的菜都放到沙锅里看味道好的汤汁冒泡泡。
CD里的碟片已经循环播放有一百遍了吧,窗前走过的人也超过一百个了。我想就趴在桌子上好好睡一觉。如果醒来的时候,刚好看到小哲也来奶茶店了那该有多好呢。
“我想搬出去了。”十天前,小哲若无其事地说。他在自己的房间里,把衣柜里的衣服都拿出来堆在床上,然后再塞进箱子里。小哲的书很多,看起来也很重,我仰面躺在那一堆书上,屋子里很闷热,空调又坏了。他最后把刷牙杯放进箱子,然后脱下衬衣扔进了洗衣机。我看着他就拎着那么大的箱子,穿了鞋子,从门口消失了。来不及晾干的衬衣,只留下了洗衣粉的味道。我穿起来光脚坐在地板上,看书,喝水,总以为晚上小哲就会回来了。 大学毕业,因为各种原因,和小哲还是分手了。但是我们仍然继续租这个房子,大概是地段不好,租金确实便宜得很有吸引力。我们从不干涉对方的生活,可也从没有带异性回来过。日子平淡地像流水,和小哲在各自的房间里,以最舒服的方式各自生活。如果小哲刚好在洗澡,我走进去,可以在一旁完全不为所动地洗脸刷牙。我们周末常常和过去一样,买了啤酒或者可乐,坐在电视前看一个晚上的DVD,最后一起倒在沙发上呼呼睡到第二天中午。他的头发上总是有淡淡的洗发水的香味,他的拖鞋,我穿起来像两艘小船。我们盘腿坐在地板上,抽烟看书。他看游记,我看小说。
十天中,小哲每天早上会打电话给我,只讲一分钟。他说,果果,记得关煤气阀,电源,保险门上下都要锁。
我把画册拿出来,看里面的人物忙碌着。背景全都是我喜欢的深蓝色,大团的水彩里,就好像隐藏了不为人知的秘密。彩色的页面有刺鼻的味道,但是纸很光滑。要是小哲在,他会说什么呢?大概,他又要说,这样的气味肯定不健康。不过,他要知道,我又喝了好几杯奶茶,也会皱起眉头说,果果一点都不听话。可是我,实在太瞌睡了。连耳机里的歌曲也飘起来,模模糊糊地吐出来一连串听不懂的字句。
已经有半年了,小哲总是提起她,有一天他还喝得醉到一塌糊涂。他打电话叫我去酒吧门口接他。天已经黑了,我把他拉进出租车,他却蛮不讲理地又说一定要去吃杯圣代,还必须是巧克力的。付钱的时候,他把钱包和手机紧紧攥住,生怕被抢了一般。好不容易,终于把他拖到他房间里,一转眼,他又跟着出来。反复好多次,我只好妥协。他使劲抓着我的手,不停地说,从第一天开始,他就喜欢了她,她怎么一点都感觉不到。那个晚上,他的那句话一直重复到他躺在地板上睡熟为止。
他喜欢的那个她,我没有见过,可是一提到她,小哲会像小孩一样语无伦次,满脸通红。他常常在半夜的时候仍然坐在电脑前,陪那个看不见的她一同在游戏里打怪兽,偶尔也深情地打几行嘘寒问暖的话发过去。半年以后,他得到了她的芳心,他和她决定开始一段崭新的生活来升华他们美好的爱情。
这是第十天了,我每天这个时间在这里喝咖啡奶茶,不加珍珠也不加布丁。有晴天也有阴天。
小哲仍然在交他那部分的租金,说直到有新的合租者。他拖着行李走的时候,他拍拍我乱蓬蓬的头发,说,果果,如果不开心或者停电,记得给他打电话。可是,房间里,已经是空空荡荡,没有声响。我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喝啤酒,抽烟,看描写恋爱有多美的小说。我的夜晚,必须打开所有的灯,这样才不必害怕。总是在使劲数绵羊的过程中,看天色一点点泛白。
今天的凌晨,我爬起来,给自己煮了一锅方便面,可是怎么都吃不完,心想,要是小哲在就好了,可以把汤都喝光。一只行动迟缓的蟑螂,在厨房里洋洋得意地穿过。窗外,渐渐有鸟在枝头上叽叽喳喳,汽车,说话声,城市一点点苏醒过来。
CD里的口香糖电池已经没有电了,碟片停止了转动。我的眼皮越来越沉。我需要在这里好好睡一觉了。手中的咖啡奶茶也失去了温度。却感觉小哲终于走来,带着熟悉的气息,把大大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他说,果果,你会感冒的,你是个傻孩子。 我猛然睁开眼睛,奶茶店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旁边那张已经巨大,却旧得泛黄的留言纸。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上,写着: 果果,永远爱你。落款,已是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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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梦里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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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0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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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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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04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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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和小哲的感情是什么呢?回味着,却很难体会清楚了。 但在于我,恐怕永远都无法洒脱到这个程度。爱情结束了,我想我至少会选择远离。友情或许会存在,前提是要有距离的掩护。 也许,这就是80后和我们这一代人的区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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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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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0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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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年代没关系吧?男女间有奇怪的友谊那一定是至少其中一方有暧昧的感情,不是你就是他,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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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梅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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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0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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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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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1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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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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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1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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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末末。果然是小说,有小说的味道。 最后的结尾有转折。是谁真不重要,但这种暧昧淡淡的感觉,哈哈,整篇文章弥漫。 agness说的很正确,当然她一贯正确。 不过Harry说的大度我倒没觉得不是,因为末末没有写过太激烈的东西,但并不代表它不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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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茶叶末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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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15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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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过很暴力的东西,不过很久之前啦,那个《玉兰花开》,好像是最开始在5460里面开始被人关注的文章,但是现在写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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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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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16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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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说3年就有一代沟了。对比80后,俺们真的老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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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城市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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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17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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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象白描,文字简洁干净,末末惯有的行文方式。 末末还生活在童话里吧?这样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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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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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18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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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和情节都散发出一种淡淡却很能抓住人心绪的感染力。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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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花枝乱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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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9-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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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梅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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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09-1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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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末,回过头再看你的十天,我的心又有了触动。你的每篇小说我都喜欢,钟爱不已。昨天又细细品味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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