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国务院网络办公厅文件
转发民意部关于
“知青问题应提高至国家层面解决”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议兵团: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及“知青”返城后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是“文革”众多遗留问题中影响面较大、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之一。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知青”问题,各级政府为解决“知青”(主要是返城知青)困难也想了一些办法、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相对广大“知青”的期望和亟待解决的困难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为国分忧、为民解困的宗旨,主动、积极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民意部呈报国务院的“知青问题应提高至国家层面解决”的意见,其观点是正确的,一些建议也是可行的。
现将“知青问题应提高至国家层面解决”一文转发给你们,望对该“意见”中的观点和办法,提出建议并拿出本地区、本部门解决“知青”问题的具体措施和计划,上报国务院。
附件:知青问题应提高至国家层面解决
国务院网络办公厅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民意部 知青问题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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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胡主席办公室、习副主席办公室、民政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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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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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网络办公厅 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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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数:9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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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文格式从略):
“知青”问题应提高至国家层面解决
一个人民的政府,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就要对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包括对“知青”问题要勇于负责,不能再拖下去,留给下一届政府、下一代人了。
一、知青“上山下乡”是历史的产物。1600万知青连同他们的配偶,起码牵涉到2000万以上个城市家庭或者8000万以上的城市人口(占当时城市人口的30%以上)。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中央对“文革”已做出结论,对其“全盘否定”。但关于“上山下乡”,却没有一个说法,在此“运动”40年以后的今天,中央该给它有一个明确的结论了。
二、知青“上山下乡”,有其“左”的错误一面。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上千万知识青年到西部、到边疆、到当时的落后地区“上山下乡”,确也在传播科学文化、推进生产力发展(特别是西北、西南、东北农军垦农场)等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另外,现在看来,起码是极大地减轻了知青输出地(主要是大城市)的住房、就业等压力(而这是由知青本人的牺牲和知青家庭多年的巨大付出换来的)。
三、而对“知青”本人,“上山下乡”对其中起码95%以上的人造成了一生并殃及子孙的负面影响。因种种原因不能回城而留在当地的就不用说了,大多数回城知青现已退休,他们的退休费和城市(特别是京、沪、穗)的消费水平、同年龄同层次的退休人员退休工资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在城市里,住房补贴、医疗保障都没有他们的份,更使他们度日维艰。他们的子女,因为下乡地的教育水平是无法和大城市相比的,所以跟随父母回城后,他们中的大多数在升学、工作方面都和同年龄段其他人拉开了档次。因为同样的原因(主要是经济方面),甚至知青的第三代也大多在入幼儿园起,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四、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国家已有能力逐步解决“知青”这类问题了。首先要把它提高至国家层面,对“上山下乡”有一个结论,对解决 “知青”困难有一个政策性的指导意见。有条件的地方,比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可以先行一步,在现有条件下,能做的就先动起来。加大对这一问题解决的力度。使这些人的退休收入能达到同等工龄(年龄)当地退休人员的中等水平(或以上);对他们的看病吃药问题,希望在各地新的医保改革时,尽量也让他们和当地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同等的待遇。
上海、天津等地在这方面已做出了较大努力。如天津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接续养老保险协议”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上海市对回沪知青给予定期补助、实行帮困医保制度等。但希望能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内有更大的力度。像在购买公房产权时,知青及其配偶就应与其他人一样享受工龄折算优惠;在帮困补贴上较大幅度地抬高上限和增加补贴水平,在帮困医保上加大力度和降低参保标准等。
另外,各地民政部门应关心未回城而在当地养老的困难知青,知青来源城市的民政部门也应对这部分人及其父母给予救助和关心。
知青问题是一个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形成的困难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难题,但这对于创建和谐社会却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现在该是将这一问题提高到国家层面来统筹解决的时候了,从而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意部
二00八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