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小额管理”了吗?
——回沪知青、支内等人员周知
(一)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3月14日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摘录:
“一、从2011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以下服务收费:
……
(七)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
昨天,去工商银行取我和老婆二人加起来不到3K的退休工资,才发现第三季度1元/月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又被扣除了!
我遂依据银监会等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的精神,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该工作人员向分行有关部门反映,上面还电话询问了我们的帐户资料和电话号码等,并说尽快给予回复。
对于这项和本市退休人员相比,向我们这些从外地退休的知青、支内回沪人员收取的“小额账户管理费”是显失公平的。其实,从2008年我老婆的养老金转为上海设立帐户由当地银行代发转汇起,我曾多次向支行、分行,直至分管金融的副市长反映,都被当皮球踢而不了了之。
但现在不同了,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布的规定在,大家就应该依 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说以经济损失论,例如哪个知青(如不下乡去外地)没有百八十万的损失?这1元钱又何足挂齿,但我们不是为了1元钱,是为了争这一口气,是为了讨一个“说法”!
另附件:
1、 三部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摘要;
2、本人向上海市市长信箱反映上述问题的处理情况。
请见下篇博文——《你被“小额管理”了吗?》(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