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小额管理”了吗?
——回沪知青、支内等人员周知
(二)
附件1: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通知全文摘录如下: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以下服务收费:
(一)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二)本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三)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
“同城”范围不应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列入同城范畴。
(四)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
(五)通过本行柜台、ATM机具、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收费;
(六)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
(七)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八)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的跨行转账手续费、电子汇划费、邮费和电报费;
(九)以电子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
(十)以纸质方式提供本行当月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
(十一)以纸质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客户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机构的收费,应在办理业务前,明确告知客户,尊重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出统一部署,抓紧开展相关制度、流程、业务系统、账务系统和账户标记的调整和调试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柜台人员解释口径的准备工作,保障各项业务安全、稳定和持续运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各项规定。各地银监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发展改革委报告。
附件2:
银行应取消支内回沪人员养老金帐户“管理费”
尊敬的屠市长:
您好!
我们是从甘肃省退休回沪的知青及配偶,近年来先后回上海后,退休金由当地社保中心打到我们在上海工商银行开立的帐户上。前两年,工行对这些“小额”帐户规定日平均余额在300元以上者,可免收每月1元的管理费;从去年开始,这一标准又提高至500元。
我们认为上海应当取消支内、知青等退休回沪人员及配偶的养老金帐户的“小额帐户” 管理费。因为:
1、上海本地退休人员养老金帐户是属银行“免收”范围的;
2、我们外地(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养老金和上海相比,本来就少得可怜;
3、当地汇款银行向上海我们的养老金帐户汇款是免费的。
我们当初到大西北去,献了青春献子孙。现年老退休,拿着外地的低养老金,用这点钱维持着上海的高消费。我们谨向您呼吁:
请上海银行方面立即取消这种不公平的歧视性的规定!
致
礼! 北流泉
2011、2、20
回复暨处理情况:
2011-02-20 上海市网上信访中心 办理状态:系统 您致屠光绍副市长同志的来信已接受,本中心会通过本网站的"办理查询"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予您。
2011-02-21 上海市人民政府 网上信访中心 办理状态:转交办 您好!您于2011年02月20日致屠光绍同志的来信(编号:沪网[2011]0007695)收悉。根据您反映的内容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我们已将来信转送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办理,该单位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通过“办理查询”栏目予以告知。专此简复。(注:相同来信不再转处)
2011-02-21 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网上信访中心 办理状态:转交办 :您好!您于2011年02月20日致屠光绍同志的来信(编号:网[2011]0000048)已由上海市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转送我单位。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我们已将该信转送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理。该单位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您可以通过上海市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2011-02-24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网上信访中心 办理状态:已受理 您好!您于2011年02月20日致屠光绍同志的来信(编号:网[2011]0000006)已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转送我单位。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受理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我们将在60天内作出处理答复意见,您可以通过上海市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2011年3月初 接到自称是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X X路支行负责人的电话,说要有你退休地社保中心与银行签订的“代发养老金”委托书,我说这存折上不是有“养老金”字样吗,这不是代发难道是银行给我发退休金吗?但最后还是无果而终! |